报来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分散式风电场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2410-#-04-01-#)。
项目单位为华润电力综合能源(广州)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黄阁镇小虎岛 (略) 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总装机容量10MW分散式风力发电场,选用安装单机容量为5M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箱式变电站。
四、项目总投资为7000.#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00.#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由华润电力综合能源(广州)有限公司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华润电力综合能源(广州)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国土、环保、水土保持、节能降碳等有关政策要求。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高效运行。要按照 (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落实与本核准文件同步下达的《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有关事项,主动对接电力管理部门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将部分#上风电场增补列入的通知》(粤发改能函〔2019〕364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穗府国用2015第#号)、《 (略) 规划和 (略) (略) 关于提供华润电力分散式风电项目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南〔2024〕825号)、《 (略) (略) 关于广州华润热电厂分散式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穗南发改函〔2020〕16号)、《关于征询广州华润热电厂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意见的复函》(广供电函〔2019〕57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华润电力综合能源(广州)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国土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电力综合能源(广州)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