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能智矿(宁夏) (略) 5000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能智矿(宁夏) (略) :
你单位提交的《中能智矿(宁夏) (略) 5000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 (略)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租用万向新元(宁夏) (略) 的厂房,本项目利用单晶锅底料、多晶硅落地料等硅料通过真空提纯实现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品为太阳能级高纯多晶硅,生产规模为5000t/a,项目总投资 *** .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6万元,占总投资的2.21%。
二、由宁夏锦润 (略) 编制的《中能智矿(宁夏) (略) 5000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基本完整,评价结论科学,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本项目原料及产品破碎车间分别采用 (略) 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⑵原料及产品清洗车间含酸废气共同采用一套四级串联 (略) 理,氟化物、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二级标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⑶天然气蒸发器废气采用低 (略) 理后,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清洗废水、水刀切割废水、 (略) 理废水、循环水排水等, (略) 区蒸汽 (略) 理后,废结晶盐交予有 (略) (略) 置,蒸馏水回用至软水系统原水池回用。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限值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铜峡工业园区 (略) (略) 理。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设备噪声、泵类噪声等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软水、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等, (略) 理;除尘灰和副产品一并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理。
废结晶盐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 (略) 理。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四、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报告表批注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 (略) 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用。
六、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青铜峡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