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鸠商 (略) :
你公司报来的《芜湖鸠商 (略) 钢结构智能装配生产及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 (略) 鸠江经 (略) 北区(沈巷工业园)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鸠发改告〔2024〕154号,项目代码:2405-#-04-01-#)。主要建设内容:自建厂房面积约8985平方米,购置切割机、剪板机、焊接机和喷涂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钢构件1.#吨。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下料、焊接和打磨废气分别经收集+布袋 (略) 理;抛丸废气经收集+设备自带布袋 (略) 理;喷涂废气经收集+过滤棉+两级 (略) 理,喷漆房密闭。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监测点《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
本项目运营期下料、焊接、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涂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放限值及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喷涂工序产生的二#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管控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 (略) (略) 政污水管道。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 (略) (略) (略) 理 (略) 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 (略) 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 (略) 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要求。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 (略) 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略) 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 (略) 生 (略) 。 (略) 生 (略) 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H)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