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0-27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委托,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络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 否 | 否 | 20500.0000 | 4000.0000 | 100.0000 | 2023-11-24 10:00:00 至 2023-11-24 12:00:00 | 5分 | 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00秒 |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7日10时30分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时3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竞买人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拍卖,不接受联合参与拍卖。
(2)竞买人须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
(3)竞买人为具备污 (略) (略) 。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
七、联系方式:
1.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委托方) 联系电话:*
2.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4. (略) 联系电话:(07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本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委托,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络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 否 | 否 | 20500.0000 | 4000.0000 | 100.0000 | 2023-11-24 10:00:00 至 2023-11-24 12:00:00 | 5分 | 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00秒 |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7日10时30分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时3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竞买人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拍卖,不接受联合参与拍卖。
(2)竞买人须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
(3)竞买人为具备污 (略) (略) 。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
七、联系方式:
1.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委托方) 联系电话:*
2.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4. (略) 联系电话:(07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本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0月27日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须知
- 发布时间:2023-10-27
网络竞价须知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委托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组织方: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得人: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到账截止时间:指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竞买人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标的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2、项目起始价格:标的一:20500万元
3、竞买人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5]第32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潭政办发(2018)56号文等文件。
2、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是否接受联合竞价:标的一:不接受联合竞价
5、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竞得人: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
4、时间安排:
标的1程序时间表
竞价程序 | 时 间 |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00秒 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00秒 前 |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00秒 |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竞买人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拍卖,不接受联合参与拍卖。
(2)竞买人须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
(3)竞买人为具备污 (略) (略) 。
委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主要权利
有权对竞得人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移交等过程实施监管、绩效考核;
协助有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成本,必要时提出价格调整建议;
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影响公众利益时,依法对本项目进行临时接管;
在竞得人发生违约情况,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进行违约处理。发生严重违约时,有权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授予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主要义务
依法授予本项目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依法制止和排除或者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和排除侵害特许经营权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协助竞得人完成与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报批等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以及相关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本项目协议约定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2.竞得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主要权利
享有在特许经营期内自主运营及维护本项目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权利,并获得项目收入,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
有权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提出调整申请;
在政府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获得相应补偿金;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项目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主要义务
a.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出资;
b.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等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符合项目协议约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履行普遍服务、持续服务义务,并按照规定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更新;
c.按照协议约定筹措项目所需资金,进行必要的融资安排并按期投入;
d.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所需的全部批准和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
e.接受政府方的监督考核,并为政府开展监督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f.不得擅自以转让、出租、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处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特许经营权;
g.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3.法律、法规及《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4.具体内容详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标的一:4000万元
3、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竞买人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向 (略) 支付拍卖佣金8万元,实施方案费用9万元,评估费用9万元,拍卖佣金、实施方案费用及评估费用由 (略) 统一收取。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竞买人应在定时竞价(标的一):12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买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标的一):100万元或以上整数倍。
4、本项目中无优先购买权购买。
5、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6、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7、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竞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并在3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或我中心咨询。竞买人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买一经报价,即视为竞买人对网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尽快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标的由委托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授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买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或放弃竞得的;
2.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对委托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委托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0月27日
网络竞价须知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委托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组织方: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得人: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到账截止时间:指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竞买人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标的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2、项目起始价格:标的一:20500万元
3、竞买人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5]第32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潭政办发(2018)56号文等文件。
2、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是否接受联合竞价:标的一:不接受联合竞价
5、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竞得人: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
4、时间安排:
标的1程序时间表
竞价程序 | 时 间 |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00秒 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00秒 前 |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00秒 |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竞买人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拍卖,不接受联合参与拍卖。
(2)竞买人须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
(3)竞买人为具备污 (略) (略) 。
委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主要权利
有权对竞得人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移交等过程实施监管、绩效考核;
协助有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成本,必要时提出价格调整建议;
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影响公众利益时,依法对本项目进行临时接管;
在竞得人发生违约情况,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进行违约处理。发生严重违约时,有权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授予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主要义务
依法授予本项目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依法制止和排除或者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和排除侵害特许经营权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协助竞得人完成与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报批等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以及相关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本项目协议约定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2.竞得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主要权利
享有在特许经营期内自主运营及维护本项目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权利,并获得项目收入,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
有权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提出调整申请;
在政府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获得相应补偿金;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项目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主要义务
a.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出资;
b.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等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符合项目协议约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履行普遍服务、持续服务义务,并按照规定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更新;
c.按照协议约定筹措项目所需资金,进行必要的融资安排并按期投入;
d.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所需的全部批准和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
e.接受政府方的监督考核,并为政府开展监督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f.不得擅自以转让、出租、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处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特许经营权;
g.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3.法律、法规及《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4.具体内容详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标的一:4000万元
3、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竞买人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向 (略) 支付拍卖佣金8万元,实施方案费用9万元,评估费用9万元,拍卖佣金、实施方案费用及评估费用由 (略) 统一收取。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竞买人应在定时竞价(标的一):12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买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标的一):100万元或以上整数倍。
4、本项目中无优先购买权购买。
5、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6、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7、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竞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并在3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或我中心咨询。竞买人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买一经报价,即视为竞买人对网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尽快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标的由委托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授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买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或放弃竞得的;
2.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对委托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委托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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