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潭溪乡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潭府发〔2022〕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潭溪乡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潭溪乡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208-*-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潭溪乡团村村、五星村。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潭溪乡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2个子项目,其中:1、潭溪乡团村村集中供水工程:预埋PE125给水主管175米,PE63给水管450米,PE23给水管600米,安装DN20水龙头280个,闸阀6个;2、潭溪乡五星村沙洲坪农饮工程:新建规格为2*2*2米的取水池一座,预埋PE125给水主管60米,PE63给水管110米,PE23给水管218米,安装DN20水龙头15个,闸阀4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0.*元。其中:1、潭溪乡团村村集中供水工程投资金额为7.*元;2、潭溪乡五星村沙洲坪农饮工程投资金额为2.*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