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高县来复镇小溪沟除险加固项目(一期)工程(拱桥坝溪沟燕子村至新南村段)的请示》(来府〔2024〕5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 (略) 出具的技术审查专家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县来复镇小溪沟除险加固项目(一期)工程(拱桥坝溪沟燕子村至新南村段)( (略) 代码:2408-*-04-01-*)。
二、项目业主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两岸各250m长重力式浆砌块石挡墙,建设2座人行桥和其他附属设施。
四、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6.*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建设地点
高县来复镇新南村、燕子村。
六、建设工期
3个月。
七、其他事项
项目法人可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应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投用,项目进展情况 (略) 及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高县发 (略)
2024年8月8日
附件1
工程概算核定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核定概算 | 审定概算 |
总投资 | 46.8 | |
一 | 工程部分投资 | 46.8 |
(一) | 建筑工程 | 43.81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0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0 |
(四) | 施工临时工程 | 1.19 |
(五) | 独立费用 | 1.8 |
(六) | 基本预备费 | 0 |
二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0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0 |
四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