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区茂林村渠道治理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市 (略) 区茂林村境内 |
建设单位 | (略) 市建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方 (略)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投资 * 万元;对茂林村渠道全长 (略) 渠道疏浚、清淤;埋设钢筋混凝土涵管,再在其上面加盖面板;浇筑6m宽、 * m长、面积为 * 混凝土路面; (略) 道 * m2;装设路灯 * 盏;绿化用地 * m2,栽种香樟 * 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为补办环评,项目已于 * 年建成, (略) 产生的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和排放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已消失;建筑垃圾和 (略) 置完毕,水土流失得到了控制、 (略) 已复绿。根据《 (略) 区茂林村渠道治理工程单位/合同竣工工程验收鉴定书》,本项目鉴定结果为:本工程满足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施工期工期满足要求,投资控制较好,无历史遗留问题。 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通过对茂林村渠道的改造,现已不存在明渠。运营期道路设有 * 个雨水口,雨水通过雨水口进入涵管,最后汇入南干渠,不涉及废水产生与排放;运营期间不涉及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不涉及固废污染物产生;运营期 (略) , (略) 期间不产生噪声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南路 * 号 (略) (略) (略) 窗口 邮编: ***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