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商睢征预告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 (略) 2024年 (略) 建设用地范围内,约12.3公顷,涉及睢阳区新城街道花园社区、三和社区、三商社区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 (略) 2024年 (略) 建设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略) 睢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新城街道,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睢阳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 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7日。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