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持续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抚商务发〔2023〕103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 (略) (略) 申报的南口前镇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于今年10月份建设完成,并于今年11月1 (略)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辽宁德惠 (略) 审计验收完成。
审计给出的结论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符合文件要求的支持方向,可依据文件给予不高于50%补贴即#”,现拟将中央财政资金27.#元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抚财指经字〔2024〕62号)。
公示期:11月20日至11月28日
反馈电话:024-#
清原满族自治县工业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