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 (略) :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国道G324漳浦城关 (略) 工程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方案的请示》(浦自然资〔2024〕196号)收悉,经研究, (略) 上报的《国道G324漳浦城关 (略) 工程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立项条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
二、国道G324漳浦城关 (略) 工程建设用地位于绥安镇、石榴镇、盘陀镇及国营福建省漳浦大南坂农场,涉及 (略) 和寨窑村、蒲野村等11个行政村,总用地规模面积120.895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22.974公顷,耕地表层土壤质地主要为壤土,有机质含量高,表层土壤质地较好,剥离后的土壤有利于土壤改良,提升土地耕植能力。
三、项目用于耕作层剥离面积14.5942公顷,平均国家利用等别为4-8等,剥离地块地类为水田、旱地、可调整果园、田坎,剥离厚度20-30cm,剥离耕作层土方量为*m3。
四、项目 (略) (略) 按要求将耕作层土壤剥离,由用土单位直接运输 (略) 或在项目内临时储存, (略) 利用项目开始施工,场地整平后,运输 (略) 进行覆土。
五、项目预算总投资205.*元,剥离部分资金 (略) (略) 筹集,耕作层再利用部分费用由用土单位筹措。
六、本项目应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实施完成。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115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做好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项目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