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漯河鸿 (略) 新增2台2t/h 燃气锅炉项目 | 报 告 表 | 漯河 (略) | (略) 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南段漯河鸿 (略) 院内 | 本项目锅炉房面积50m2,总投资4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新增2台2t/h燃气导热油锅炉,锅炉1用1备,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 | 1、废气: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 2、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2 | 河 (略) 年产3000吨防火涂料、水性涂料项目 | 报 告 表 | (略) | (略) 临颍县杜曲镇颍川西路与北徐大道交叉口西 300 米北侧 6 号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其中生产车间厂房建筑面积5932.5m2,仓库及附属设施2312.5m2,年产3000吨防火涂料、水性涂料 |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标准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标准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