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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4-72 |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李寨镇人 (略) 李寨镇苏楼村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购销部产业项目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永公采【2024】107号-1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河南 (略) | (略) 虞城县刘店乡兴旺大道26号 | 2,#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略) 李寨镇人 (略) 李寨镇苏楼村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购销部产业项目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150日历天 | 刘博华 | 豫#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姬建美、赵顺英、范登涛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 |
收费金额:#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响应单位得分情况:河南 (略) 86.67分,中城 (略) 77.66分, (略) (略) 78.19分、 (略) 71.88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李寨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李寨镇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鑫瑞腾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华盛大厦七楼701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