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各个环节的公示公告制度,根据《兵团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兵兴组发〔2022〕1号)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公告,详细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7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0991-(略)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 (略) 五一 (略) 166号
十二师民族 (略)
邮编:(略)
附件: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十二师民族 (略)
2024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