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略) 公 (略) (略) 广丰区 (略) 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广丰区 (略) 业务用房购置项目(第三次),特邀请陶武平(自然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 (略) (略) 业务用房购置项目(第三次)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3、采购内容: (略) 广丰区 (略) 业务用房购置项目(第三次) |
4、预算金额:*.0元 |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两次公开招标都只有一家投标人(自然人:陶武平)递交投标文件,两次招标过程中均未收到质疑及询问函,因本项目采购周期过长,严重影响了项目开展进度,经组织专家单一来源论证,专家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经专家审阅两次招标文件均未有倾向性和排它性条款。现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
1、拟定的供应商名称:陶武平 |
2、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告知项) |
五、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广丰区 (略) |
地址:广丰区永丰街道府前街1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略) 公 (略) |
地址: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三楼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电话:0793-* |
六、其他说明 |
(1)专家一论证意见:该采购项目前二次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均不足三家,从而流标。经审阅招标文件未发现有招标倾向性和排它条款。因本项目采购周期过程过长,影响项目开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由前两次唯一递交投标文件的陶武平承担。专家姓名:李志武 工作单位: (略) 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职称:高级程序员(2)专家二论证意见:该采购项目前二次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均不足三家,只有一家,从而流标。经审阅招标文件未发现有招标倾向性和排它条款。因本项目采购周期过程长,影响项目开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由前两次唯一递交投标文件的陶武平承担。专家姓名:周建荣工作单位: (略) 公路局职称:高级工程师(3)专家三论证意见:本项目已通过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流程,均只有一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导致项目流标。经审阅招标文件内容,未发现有倾向性和排它条款。本项目因流标两次导致采购周期过长,严重影响项目开展,为提高项目采购的效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由前两次唯一递交投标文件的自然人陶武平承担。专家姓名:杨昌皓 工作单位: (略) (略) 职称:经济师公示期限: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