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略) 十九(一))涉及 (略) , (略) 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内容:瑞 (略) 场地周边混凝土废渣随意倾倒,场地积水及周边河水呈强碱性。
整改时限要求:2021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要求:消除固废及废水污染。
(略) 已落实的整改措施:
1.原现场发现的混凝土结块堆, (略) 清理完毕, (略) 面已完成浇筑硬化。同时该公司已建成封闭式固废回收仓,确保该公司混凝土废 (略) 置。
2.已设置排水沟和蓄水池用于收集雨水和场地积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已清理场地积水, (略) 及周边实施硬化确保防渗防漏。
3.已对停车场地周边呈碱性的污水进行清理,全部由槽罐 (略) 处理;处置后经采样监测,该处河水pH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
截止目前,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略) 十九(一))已全面完成整改。
现对整治 (略) 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公示期间瑞安市整改工作协 (略) 会各界意见反馈,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瑞 (略) (略) ,联系邮箱: @@@ q.com。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瑞安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