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兴仁镇 (略) 工程( (略) 工程) JSZC-#-NTJD-C2024-007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 (略) ”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TJD-C2024-0072
项目名称: (略) 兴仁镇 (略) 工程( (略) 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6.#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项 (略) (略) 兴仁镇 (略) 内,主要内容为新建 (略) 、河道工程中河岸护坡长度约139m、交安设施、照明工程及土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资格证书及安全B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
8.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9.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 (略) ”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五、开启时间: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 (略) ”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兴仁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31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俊达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80号3栋2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NTR2302 (略) 兴仁镇 (略) 工程( (略) 工程)-施工图.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清单--- (略) 兴仁镇 (略) 工程( (略) 工程).xls
JSZC-#-NTJD-C2024-0072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