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昊万 (略) 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利用、砼结构支撑生产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昊万 (略) 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利用、砼结构支撑生产项目(二期)
地点:: (略) 章丘区普集街道凤凰山工业园东区 1 号路 1 号院
建设单位:山东昊万 (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山东昊万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