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宜黄工业园谭坊片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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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 江西宜黄工业园谭坊片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黄县凤冈镇岱塘村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编制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项目属新建,厂 (略) 宜黄县凤冈镇岱塘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21.33″,北纬27°36′5.49″,尾水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宜黄河,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3.11″,北纬27°36′8.34″。项目新建1座进水泵房、1套污水处理池、1座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1座消毒池、1座催化氧化池、1座臭氧制备间等主体工程,新建2座机修车间、1座宿舍等辅助工程,新建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等环保措施,项目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 (略) 政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恶臭。 恶臭采用2套生物除臭系统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恶臭经2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标准。 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同时,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在各生产车间周围进行植被绿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NH3、H2S、*烷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使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2)废水 污水经管道接入污水处理厂后,采用粗格栅+集水井+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气浮沉淀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五级Bardenpho生物池+二沉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深度反硝化滤池+催化氧化池+消毒池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进行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宜黄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和泵等的机械噪声及气动系统、空压机和风机等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80dB(A)。在采取优化噪声源的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之后,拟建项目各厂区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实验废物、含油抹布和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回收或集中处置。污泥按危废管理暂存,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进行浸出毒性检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选择对应处理方式。栅渣、沉砂、废生物除臭填料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取防护措施,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采取防护措施。 生活垃圾: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按照源头治理、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各车间、化学品库、固废暂存库地面等场所进行硬化并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对污水处理池、事故池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拟建项目常规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宜黄县谭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在企业环保公示网进行了两次网络公示,并在新法制报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登报公示。公众参与说明表明,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