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申报材料拟同意准予对无棣县翰林教育培训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进行延续换证,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至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无棣县新汽车站东科技孵化园政务服务中心行政 (略) 二楼一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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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43-*
无棣县行政 (略)
2025年1月8日
序号 | 许可证号 | 学校名称 | 地址 | 校长 | 举办者 |
1 | * | 无棣县翰林教育培训学校 | 无棣 (略) 沿街楼 | 王霖 | 王霖、王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