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6日,我局拟对绵阳创瑞达精密 (略) 通讯设备塑料配件制品制造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3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通讯设备塑料配件制品制造及销售项目
二、建设地点: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石马镇东林村7社
三、建设单位:绵阳创瑞达精密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时代 (略)
五、项目概况:绵阳创瑞达精密 (略) 拟租用绵阳 (略) 已建厂房(位于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石马镇东林村7社)实施通讯设备塑料配件制品制造及销售项目,租用面积4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设置注塑区、自动装配区、人工装配区、仓储工程(原料库房、产品库房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等。建成后,利用外购塑料颗粒(不含再生料)年产通讯设备塑料制品(连接块、线轮)4000余万件。
项目总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11.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尽量密闭。注塑机均设置“软帘+集气罩”,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间密闭,破碎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须同时满足标准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厂界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注塑机、破碎机、装配机、冷却塔、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金属 (略) ;注塑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原辅材料(润滑油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