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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史必诺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多环保
建设单验:业海史 (略)
编制单位:上海森傅美环保技术有限本司
二O二三年十月
1项目概况
上海史 (略) (以下简称“史必诺公司”)成立于2003年7
月7日,原名“上海安克 (略) ”,厂 (略) 金山区张堰
镇振康路185号,总占地面积为24390平方米,主要从事托盘货架、搁板货架、
阁楼货架、悬臂货架、流利式货架等各类货架的生产。
史必诺公司目前共进行了2期环评建设:
原有一期项目于2011年12月5 (略) 金山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
(金环许[2011]1091号),并于2016年9月20日取得金山区环境保护局的竣工
环保验收审批意见(金环验[*号),原一期项目位于金山区张堰工业区振
康路185号,主要从事仓储货架的生产,年产量约6万套,工艺主要为下料、冲
孔、折弯、焊接、去油、清洗、磷化、烘干、喷塑、烘干、装配等。
原有二期项目于2019年3月25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的审批(金
[环许2019]94号),并于2021年9月3日在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完成分期验收中的一期工程的自主验收公示,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原有二期项目
在金山区张堰工业区汇科路268号进行建设,汇科路268号厂区为企业自有厂
区,建筑面积9984.73m,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高端货架智能仓储系统的生产,
预计年产高端货架智能仓储系统1000套。因生产计划调整,企业决定分期验收。
一期工程主要为从事高端货架智能仓储系统的半成品生产,主要工艺为下料、冲
孔、折弯、机械加工。完成一期工程后,因生产计划调整,二期工程不再进行建
设,一期工程的生产内容也停止,目前汇科路268号厂区主要作为货架仓库使用。
以上原有一期项目和原有二期项目统称“原有项目”。
现因企业技术需要,拟投资4000万元,在振康路185号现有厂区内,将原
磷化清洗工艺取消,升级为符合环保要求的硅烷化清洗剂清洗,作为喷粉前的预
处理工序。本次技术改造内容具体如下:
1、产品为仓储货架不变,但因产品统计方式有所变动,产能由原六万套
/年,变为3.5万吨/年:
2、
将磷化清洗工艺取消,升级为硅烷化清洗:
3
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升级产品加工工艺:
2产业政策与规划相容性
项目完成后,主要从事仓储货架的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1年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 (略) 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2020年版)》中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 (略) 的产业政策:根据《上
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本项目不涉及其中
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的产业政策。
3营运期污染物排放、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影响
(1)废气
G1抛丸粉尘
项目完成后,新增一台抛丸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抛丸机室体空间
容积为1.5m3,一次抛丸时间约5分钟,抛丸机粉尘产生量参照《铸造防尘技术
规程》(GB8959-2007)附录C铸造工艺设备粉尘起始含量中“抛丸室室体粉尘
起始浓度平均值3000mg/m3(一起清理,粉尘类比氧化皮、砂)"进行计算。则
本项目抛丸机粉尘产生量约为0.054kg/h,年工作时长约为2000h,故抛丸粉尘
年产生量为0.108t/a。抛丸机自带废气收集与净化装置,抛丸机整体密封,产品
进入抛丸机后关闭投料口,抛丸机自带抽气风机,设备运作产生的粉尘经抛丸
机室体内通道进入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经处理后通过设备排气短管进入
管路收集系统,管路收集系统增设排放风机,最后至4#排气筒(高15m)高空
排放。因抛丸机抛丸室作业时密闭,无与外界接触途径,故收集装置的收集效率
按照100%计算:净化装置为袋式除尘装置,净化效率按照90%计算,风机风量
为20000mg/m
焊接烟尘G2
本项目焊接过程使用焊丝会产生焊接烟尘,焊丝使用量为60t/,根据《排放
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
手册中“焊接工序一实芯焊丝”的产污系数为9.19kg1原料,则颗粒物(焊接烟
尘)产生量为0.5514t/a,工作时间8h*300d/a=2400h/a,则产生速率为0.23kg/h:
根据焊丝的使用说明,焊丝内锰和铜含量为1.23%及0.124%,与颗粒物(焊接烟
尘)核算方法相同,锰及其化合物的产生量为0.0068t/,铜及其化合物的产生量
为0.00068t/a,工作时间为2400h/a,则产生速率分别为0.0028kg/h及0.0003kg/h。
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定向集气罩结合软帘局部密闭的方式进行收集,集气罩
投影完全覆盖作业范围,收集效率保守估计取75%;焊接烟尘经收集后进入袋式
除尘装置处理,净化效率按照90%计算,处理达标后的废气进入1#排气筒,配
套风机风量15000m3h。
G3喷涂废气
技改后经硅烷化处理后的产品进入喷涂房进行常温静电喷涂,技改后喷涂房
内设置2台静电喷涂设备,喷涂过程会产生喷涂废气,其主要污染物因子为颗粒
物(树脂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扩建项目完成后塑粉使用量为500t/a,根据静电
喷涂设备的设计说明,塑粉附着率>90%,本项目保守估计取90%:未能附着的
塑粉约有80%在喷涂房内自然沉降,另有20%可被废气治理装置捕集,成为喷
涂废气G3:扩建后项目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每天工作8h,则喷涂废气产生量
为10t/a,产生速率为4.17kg/h,静电喷涂设备自带废气收集净化装置,经收集
后的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排在喷涂房内,喷涂房整体密封,除
人员进出外其余时段均不开门。建设单位在喷涂房内设置定向集气罩及管路系
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的喷涂粉尘经定向集气罩收集后分别至楼顶2#、3#排气
简高空排放,喷涂房整体密闭呈负压状态,基本可以杜绝无组织排放。粉尘收集
效率按照100%计算;根据设计说明,喷涂房配套净化设施为高密度聚四氟*烯
滤筒,对于塑粉的净化效率>99.99%,本项目保守取净化效率为99%:本项目
共有两个静电喷涂房,作业量一致。
G4固化废气
项目静电喷涂后的工件进入固化室加温固化,利用高温将喷涂树脂烘软从
而提高其黏着性,达到固化的效果,固化温度为204℃,低于环氧树脂的分解温
度(240℃),塑粉理论上不发生分解:但考虑塑粉中有游离单体,故仍有少量
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烷总烃计。根据《喷塑行业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治理方法探
讨》(王世杰、朱童琪等,中国环境 (略) 学报,2016,26-6),固化过
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量约占塑粉使用量的0.3%,则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5t/:
固化时间为2400/a,固化室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二级活
性炭组合吸附工艺处理,尾气分别并入15m高2#、3#排气筒排放,配套风机风
量分别为10000mh。固化废气属于高温气体,自然向上扩散,集气罩投影完全
覆盖固化室,可避免废气向旁边逸散,上方设置的集气罩可有效收集固化废气:
结合设备周边软帘,收集效率可按90%计:根据文献《工业源重点行业VOCs治
理技术处理效果的研究》(环境工程,2016年第34卷增刊:518-522,451)研
究,对6个行业56个具有代表性且安装了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企业的实测数据表
明,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平均去除效率为73.11%,保守考虑本次评价按
二级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为70%。
G5燃烧废气
本项目烘干、固化过程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
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SO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结合现有项目
检测报告,燃烧炉经低氮燃烧改造后,可达国际领先技术的水平(NOx排放控制
<60mgm3)。故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6发布),
天然气燃烧的产污系数为:二氧化硫0.02S千克/万立方米天然气(本项目所用天
然气为一类天然气,总硫含量≤20mg/m3,本项目保守估计取S=20),氮氧化物
为3.03千克/万立方米天然气,废气量*标立方米/万立方米天然气:故燃
烧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燃烧废气经燃烧设备自带收集装置收集后,分别至2#、
3#排气筒高空排放,两台燃烧炉年消耗燃气量一致。
G6激光切割废气
在激光切割过程中产生激光切割废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需使用激光
切割机切割的工件约占原料总用量的1%,本项目总工件用量为35000t/a,则需
激光切割的工件约为350t/a。参考《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试用版)>的通知》(2019年4月8日)中《34通用设
备制造业》中“04下料核算环节”中“等离子切割”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1.10千
克/吨-原料,则激光切割粉尘产生量为0.385t/a,激光切割工序年工作时间约
900/a,则产生速率为0.428kg/h。激光切割产生的废气通过在切割点位设置集气
罩,结合机器周边软帘局部密闭的方式进行收集,集气罩投影完全覆盖作业点位,
收集效率保守估计取75%: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净化效率按照
90%计算,处理达标后的废气进入1#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15000m3h。
在结合建设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采取的
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排放方式,可以得出结论:本项目排放的废
气对外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等级。
(2)废水
本项目综合废水的产生、排放情况,治理设施信息及排放去向见下表。根据
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说明,气浮混凝沉淀对于废水中的颗粒物、有机质、油滴等具
有较好的处理效果,处理效率分别为40%、40%、50%,对于氟化物、LAS等污
染物也有一定的处理效果,保守取值为10%。
全厂综合废水pH、CODC、BOD5、NH3-N、SS、石油类、LAS、氟化物的
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最
终进入上海金山 (略) 处理。
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无相应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技术规范:本项目喷涂属于表面处理,本报告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印1124-2020)》“表
面处理(涂装)排污单位”废水处理可行技术说明,根据该规范,涂装废水预处
理工艺为:隔油、混凝、沉淀/气浮、砂滤、活性炭吸附,综合废水处理设施:隔
油、调节、混凝、沉淀/气浮、砂滤、活性炭吸附、水解酸化、生化(活性污泥、
生物膜等)、二级生化、砂滤、膜处理、消毒、碱性氯化法:本项目依托原有废
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气浮+混凝沉淀,属于可行技术:废水产生量为3.7m/,
低于原有废水处理装置5m3/d的处理能力,故原废水处理装置仍可满足本项目废
水处理需求。
废水处理工艺简述:生产废水经车间集水管道提升至调节池收集、稳定水质
水量后,通过提升泵将废水提升至气浮反应区后,气浮反应区水底产生大量气泡,
气泡上浮时与水中微小固体颗粒及微油滴粘附在一起,使油、固体颗粒上浮至水
面,被撤油器从水面撤除:再进入混凝反应池,通过加入PAC、PAM,将水中的
悬浮物形成絮体,混凝后的废水泵至泥水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清水自流至污水
排口。
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依托原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原有项目废水处理站设计处
理能力为5m3/d,实际处理水量为3.7m3/d,满足需求。
上海金山 (略) ,实际处理能力为5万md,采用AAO
法,技术先进出水稳定。本项目综合废水排放量为10.4m3/d,仅占上海金山廊
(略) 日处理能力的0.01638%。因此从拟纳管废水水量、水质及
污染因子分析,本项目综合废水可全部实现达 (略) 政污水管网,上海
金山 (略) 废水处理规模及工艺均可接受和处理项目污水,且
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纳管可行。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新增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及配套风机等设备运转
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单台设备噪声声级在6085dB(A)之间。
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车间内,钢混结构厂房、门窗密闭,综合隔声量可达
20dB(A)以上:废气处理风机设置于楼顶,并设置隔声屏,隔声量计为20dB(A):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的减振、隔声等
降噪措施,并在厂房的阻隔和距离衰减下,对企业厂界噪声值影响较小,厂界噪
声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截留粉尘、截留塑粉、
包装废料、废滤筒)、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抹布、
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本项目一
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49.17/a,本项目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为80m,贮存
能力不低于20,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时期不超过2个月,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的
建设应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收集后根据其性质及回收利用价值,
委托合法合规的单位外运处理。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每季度清运一次,
故最大贮存量为13.1t<19.35t,故本项目危废贮存场所的贮存能力满足要求,危
废贮存能力满足《关于印发施方案>的通知》(沪环土[2020]50号)的相关需求。
各类固体废弃物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后,各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
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总量控制
本项目生产中无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排放,生产废水为清洗
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汇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涉及VOCs、颗粒物、SO2、NOx。故本项
目不涉及重金属的总量控制,涉及VOCs、SO2、NOx、COD、NH3-N的总量控
制。
本项目建成后S02排放量为0.024t/a,NOx排放量为0.1818t/a,VOCs排放
量为0.555/a,颗粒物排放量为0.41511t/a: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中的C0D排
放量为0.52579t/a,NH3-N排放量为0.01643t/a,不涉及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生产
废水或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COD和NH3-N的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52579t/a
和0.01643t/a。
对照“建设项目新增总量的削减替代实施范围”,本项目属于“沪环规[2023]4
号文”附件1中的“三十、金属制品业一一涉及表面涂装的”建设项目,但不属
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纳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
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实施范围的建设项
目,因此无需对新增的SO2、颗粒物实施总量削减替代,需对新增的NOx和VOCs
实施总量削减替代。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NOx实施等量削
减替代,VOCs实施倍量削减替代。
因不涉及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生产废水或生活污水,故无需对新增的COD、
NH3-N总量实施削减替代,仅涉及COD、NH3-N的总量控制。
本项目VOCs的新增量为0.555t/a,故倍量削减替代指标应为1.11t/a;NOx
新增排放量为0.1818t/a,故削减替代指标应为0.1818t/a,S02排放量为0.024t/a:
颗粒物排放量为0.41511t/a:项目建成后废水均纳管排放,因此COD、NH3-N不
实施总量削减替代。
综上,本项目完成后,总量控制及削减替代情况见下表。
表3-8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汇总
单位:t/a
预测新增
“以新带
削减比例
削减替
主要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
老”减排量
新增总量
削减替代量
(等量/倍量)代来源
二氧化硫
0.024
0.024
废气
0.1818
等量
(吨
氮氧化物
0.1818
0.1818
年)
挥发性有机物
0.555
0
0.555
1.11
倍量
颗粒物
0.41511
0.41511
化学需氧量
0.52579
0.52579
废水
氨氮
0.01643
0.01643
(吨/
年)
铅
/
汞
/
重点重
金属
镉
铬
/
神
注:现有项目未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故本项目按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申请总量控制指
标。
本项目位于金山区张堰镇张堰工业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新增量的削减量由园
区内部平衡,由张堰镇提供指标来源证明材料。
5环评结论
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防控。建设
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
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和管理手段,确保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
综上,在严格执行环保各项规定并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
环境管理与监测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