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清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16: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6日14:30 | ||
开标地点 | (略) 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广东友诚 (略)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6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603 | ||
采购单位 | (略) 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城区石角镇府前路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经办人:欧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友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 | ||
附件: | |||
附件1 | 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zip | ||
附件2 | 委托代理协议.pdf |
项目概况
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3-ZC017
项目名称: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43,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643,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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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核心产品为垃圾压缩配套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43,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 (略) 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①2023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2023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或2023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不能为大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是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以采购代理打印的银行回单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开标地点: (略) 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广东友诚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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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清城区石角镇府前路11号
联系方式:0763-*(经办人:欧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 (略)
地址: (略) 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63-*-603
广东友诚 (略)
2023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