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和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和住建函〔202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委托中铭 (略) (略) 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县城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 (略) 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和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5-*。
三、项目单位: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和县中心城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主要对自来水厂宿舍二中宿舍、桃花坞一小区片区、小康村片区、工商联宿舍片区(含工商联宿舍、棉麻公司、水务局宿舍、二中队宿舍)等共15个小区、4个片区进行改造,涉及1023栋楼3429户,改造面积约4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出新,道路及绿化提升,雨污分流改造,消防改造,新建停车位、非机动车车棚、充电桩、监控、路灯等公共设施改造,不涉及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变化。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元。所需资金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外,剩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七、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按照招标投标和相关规定,公开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等供应单位。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项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并长期发挥效益。
八、如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按批复的项目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结合有关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并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审批意见
2024年3月8日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和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和县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和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和住建函〔202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委托中铭 (略) (略) 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县城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 (略) 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和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5-*。
三、项目单位: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和县中心城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主要对自来水厂宿舍二中宿舍、桃花坞一小区片区、小康村片区、工商联宿舍片区(含工商联宿舍、棉麻公司、水务局宿舍、二中队宿舍)等共15个小区、4个片区进行改造,涉及1023栋楼3429户,改造面积约4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出新,道路及绿化提升,雨污分流改造,消防改造,新建停车位、非机动车车棚、充电桩、监控、路灯等公共设施改造,不涉及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变化。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元。所需资金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外,剩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七、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按照招标投标和相关规定,公开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等供应单位。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项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并长期发挥效益。
八、如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按批复的项目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结合有关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并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审批意见
2024年3月8日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和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