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备字[202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和鱼儿山镇。 (2)建设内容:100MW光伏电站,临时占地约4000亩。新建1座储能站占地1.3582公顷。规划建设储能:20MW/80MWh。 (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4)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1至2024-04-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双桥区世纪城二区2号楼203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7 09:30,地点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京北中小企业总部中心运达股份2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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