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3000 元的违约金质量1.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元的违约金。安全文明施工1.劳务分包人员每发生一次工伤事故,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3.劳务分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于进场施工前进行统一的施工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4.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5.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发放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6.拟参与投标的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凡参与报价的单位都视为同意遵守此管理协议规定,中标后需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7.劳务分包人必须于施工开始前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劳务分包人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资质8.劳务分包人承诺提供的营业执照、劳务施工资质证书及其证明文件真实无误,若有不真实或造假情况,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须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管理人员1.劳务分包人必须与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劳务分包人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每人次须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施工现场分包人应安排有经验的工地领班人员(负责此工地的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考勤、身份证收集、仓库管理、施工工艺交底等内容,做到一次成活),且此人员不允许擅自更换,若分包人擅自更换工地领班人员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