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为进一步维护公 (略) 场秩序,我市在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将对投标家数异常增多的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重点监测。通过开展围串标大数据分析系统预警排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检查等方式,摸排问题线索,依法惩处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 (略) 场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绿色印染产业园项目EPC一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绿色印染产业园项目 发改备案[2023]61号;
1.4 招标人:郎溪 (略) ;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 项目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绿色印染产业园项目EPC一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
2.5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
2.6 合同估算价:369,803,800.00元;
2.7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1)设计周期:合同约定开工之日后60天内完成设计及审查工作。(2)采购及施工周期: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新建占地约154亩的绿色印染产业园,预计年处理坯布5.8亿米(其中涤纶染色、印花面料5.5亿米/年;汽车内饰染色面料11.5万吨/年)。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12.6万平米印染厂房;(2)配套建设印染产业园辅助设施:包括开闭所、地下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辅助用房等,具体详见附件。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配合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9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下述设计和施工资质与要求:(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1)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注:(1)业绩提供合同及设计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合同中载明的信息为准。(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等工程设计业绩予以认可。(3)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略) 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略) 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7 其他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须担任施工负责人。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郎溪县:郎溪县碧水豪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郎溪 (略)
地 址: (略) 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63-*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郎溪荣创 (略)
地 址: (略) 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电 话:0563-*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郎溪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63-*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郎溪荣创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