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厂区工程施工 已由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9774.91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3平方米(其中地上*.91平方米、地下3151.22平方米),包含1#检测厂房、2#检测厂房、地下建筑、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不含厂区外电力迁改、隧道工程及工艺设备)。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泰山街以东、闽江道以北、大西帐住宅小区北侧。工期:54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具体为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相关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4 09:00:00 至 2024-10-15 09:29:59 ,登录 (略)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略) 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26.com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厂区工程施工 | 0 | 无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
地址: (略) 99号 | 地址: 石家庄高新 (略) 312号长九中心C区A座1101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李暖 | 联系人: 刘逸凡 杨茜 杨新月 |
电话: 0311-*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031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26.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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