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关于报请审批S306宿城至朱仙庄段改建工程莲花沟桥、小黄河桥建设方案的申请》、《S306宿城至朱仙庄段改建工程莲花沟桥、小黄河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及《S306宿城至朱仙庄段改建工程莲花沟桥、小黄河桥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收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S306宿城至朱仙庄段改建工程 (略) 东延工程,起点 (略) , (略) 东延一期(跨 (略) 段),向东 (略) ,全长约8.91公里,改建工程涉及到莲花沟、头号沟、小黄河。
拟建小黄河桥位于小黄河桩号(2+650)处。采用3×30 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连续装配式小箱梁,斜交角度45°,桥梁横断面全宽66米。桥墩采用带盖梁的柱式墩,桥台采用柱式台。
拟建莲花沟桥位于莲花沟桩号(0+600)处。莲花沟桥桥梁桥墩与河道水流方向交角为90°,莲花沟中桥采用 1×25 预应力小箱梁,双幅布置,左幅全宽31.75 m,右幅全宽 29.75 m。U形台接桩基础,桥台桩基直径为1.2 m。
(略) 东部的一条主要排水大沟,工程修建压占部分河道,拟对头号 (略) 城市防洪规划中确定的 30 年一遇标准设计,进行改沟,改沟长度 375 m 。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桥梁的设计方案和《方案》中的桥梁建设方案。
拟建小黄河桥桥梁设计速度:60 km/h;荷载:公路-Ⅰ级;安全等级:一级;使用年限:100年;桥梁布跨:桥梁按左右幅错孔布置,桥梁横断面布置为4 m (人行道)+ 5 m (非机动车道)+ 4.5 m (机非分隔带)+15.75 m (机动车道)+0.5 m(护栏)+6.5 m (镂空)+ 0.5 m(护栏)+15.75 m (机动车道) + 4.5 m (机非分隔带) +5 m (非机动车道) +4 m (人行道),全宽66米。桥位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预制小箱梁梁高1.6 m,边梁宽2.85 m,中梁宽2.4 m。桥梁单幅布置9片小箱梁。桥墩采用带盖梁的柱式墩,盖梁高1.6 m,宽1.8 m,桥墩直径1.4 m。桥台采用柱式台,桩基直径为1.6 m。
拟建莲花沟桥桥梁设计速度:60km/h;荷载:公路-Ⅰ级;安全等级:一级;使用年限: 100年;桥梁按双幅设置,左幅断面布置:4 m(人行道)+ 5 m(非机动车道)+ 2 m(机非分隔带)+ 20.25 m (机动车道)+0.5 m(护 栏),全宽 31.75 m;右幅断面布置:4 m (人行道)+ 5 m (非机动车道)+ 4.5 m (机非分隔带)+ 15.75 m (机动车道)+0.5 m(护栏),全宽 29.75 m。采用U形台接桩基础,桥台桩基直径为1.2 m。
基本同意头号沟改沟设计,改 (略) 城市防洪规划中确定的30年一遇标准设计,头号沟设计底宽6 m,水深4.2 m,边坡1:2,改沟长度375 m。
桥梁施工方案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报告》和《方案》执行。拟建桥梁桥墩基础施工期间,基坑开挖时尽量减少对底土的扰动。同时应结合地质情况,考虑防渗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保证防渗安全,桩基施工时应考虑回填粘土。水中桩,钢护筒下沉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桩顶中心钻孔偏差不得大于5cm,桩身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100。
三、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 (略) 线。《报告》收集河道水文气象、河道地质、河流水系演变及河势变化等资料,采用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数学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 (略) 线。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基本同意该《报告》设计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分析计算、冲刷分析计算和桥梁及堤防基础冲刷深度计算结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的防洪影响分析及综合评价。
六、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桥梁建设加剧了水流对河床的冲刷,扰动了河槽岸坡,主河道内设置桥墩,河道过水面积减少,造成桥前壅水,应对桥墩造成的阻水面积进行河道断面补偿,以减小桥梁修建对河道行洪的不利影响。
莲花沟桥按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建成后,桥墩阻水面积约2.87 m2,在河道规划底宽3 m的基础上增加1 m,补偿断面底宽4m,边坡坡比为1:2,河道底高程21.78 m。补偿断面长度为桥梁上、下游各50 m,疏浚总土方2812.5 m3。
小黄河桥按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建成后,桥墩阻水面积约8.63 m2,在河道规划底宽16 m的基础上两侧各增加1m,补偿断面底宽18 m,边坡坡比为1:2,河道底高程20.08 m。补偿断面长度为桥梁上、下游各50 m,疏浚总土方* m3。
桥梁工程建设时应按设计标准提前或同步实施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等工程措施,并对河槽岸坡进行护砌稳定河势。工程完工后应对桥址处河槽岸坡进行护砌,尽量扩大桥下行洪断面面积,相对增大桥下净空高度,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堤防护坡和岸坡防护及河道断面设计应由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工。堤防修筑、岸坡防护及防汛抢险通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七、工程实施建设的要求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内容,责成工程设计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尽量扩大桥下行洪断面面积,使其满足防洪要求,确保项目区防洪安全。
2、鉴于防洪不利影响与工程建设同步产生,防护工程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严格按照有关水利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工。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区洪水预报预警方案,报送我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主汛期,采取合理的导流方案,不得有碍其行洪。
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填筑围堰、坝埝和施工便道施工;禁止在河滩内设置料场和预制件场。
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同时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落实防汛值班等制度,服从属地防汛指挥机构指挥调度。
5、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内建筑垃圾,恢复河道行洪功能,并及时报请我局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前,视为在建工程,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建设涉及河段(包括防护范围)的防汛责任、抢险方案落实由你单位负责。
6、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应申请防洪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若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本项目的设计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略) 埇桥区水利局
2022年8月19日
(项目代码:201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