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舒茶镇、百神庙镇
项目建设单位:舒城县水利局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位于 (略) 舒城县舒茶镇、百神庙镇,拟建项目为线性工程,呈南北走向,舒茶镇段起点为117度3分16.451秒,31度21分19.029秒,终点为117度2分22.671秒,31度18分29.970秒;百神庙镇段起点为117度6分23.162秒,31度28分18.094秒,终点为117度4分40.807秒,31度23分53.329秒。主要治理河段为清水河舒茶镇段、百神庙镇段,本次综合治理长度10.47km。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护坡护岸、修建堤 (略) 、配套建筑物等。
项目已在舒城县发展改革委登记,项目代码:2312-*-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生生态
①合理规划施工布局,确保施工期间少占用周边耕地,施工场区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在距 (略) 较近并且植被较少的场地;
②在施工结束时,采取相应措施恢复占用的土地使用功能;
③选择国家与地方批准栽种的宜种植物进行栽种。
(2)水生生态
①施工期组织相关环境保护培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②施工前确定可能影响到的河段,必须对其进行认真调查;
③施工期加强“三废”的管理;
(3)地表水环境
①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房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②施工期机械清洗废水如车辆和施工设备的冲洗废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
③泥浆废水抽至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
(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①施工采用封闭型,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②修建挡土墙和排洪沟,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选择分期分区开挖的方式进行开挖;
③合理规划施工工序;
④合理规划施工工期;
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运输流失;
⑥在剥离地表层土时,采取临时覆盖等防护措施;
⑦注重水土保持措施的综合性;
⑧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
(5)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采取工程降噪措施,明确施工噪声控制责任,对施工期间的运输车辆,应合理安排,限制车辆鸣笛等综合降噪措施。居民区距离施工区域较近时,加装临时隔声屏障。
(6)大气环境
对场地及堆土及时洒水,设置临时围挡,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石施工,施工运输车辆要进行遮盖,减少车辆滞留时间,加强施工期间管理工作。
(7)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略) 政管理部门要求,建筑垃圾及时外运, (略) 材料或其他综合利用;
③弃土全部运送至当地政府指定位置进行回填;
④危险废物贮存于施工期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