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1.3预算金额:828.*元(人民币)
包件1(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779.*元;
包件2(工程监理)预算金额为:12.*元;
包件3(等保测评)预算金额为:*元;
包件4(密码测评)预算金额为:*元。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包件的最高限价为各包件预算。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采购需求:
包件1(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1) 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系统建设规模
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共涉及19个子系统的建设,该系统建成后主要覆盖自治区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协会、实习人员、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聘任单位、社会群众、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等用户群体。
(2)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规模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系统共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8个子系统的建设,该系统建成后覆盖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及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西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西藏自治区监狱、西藏拉萨监狱、西藏波密监狱、西藏曲水监狱、西藏病犯监狱、西藏未成年犯管教所、西藏堆龙强制隔离戒毒所、西藏日喀则强制隔离戒毒所等10个直属单位,预计2000卷干部人事档案,包含司法厅和10个直属单位档案管理、监督、使用的工作人员,实现对档案信息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查阅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服务时间:12个月
包件2(工程监理):
投标人在《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中提供监理服务包括:
1.项目质量目标
在预定的项目进度和投资下,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项目监理任务,确保满足项目建设合同中所规定的各类指标要求。
2.项目进度目标
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现项目预期的目标。
3.项目投资目标
确保项目在合同规定的金额内完成,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合理。
服务期限: 签订监理合同开始,至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执行完毕,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包件3(等保测评):
根据西藏自治区司法厅项目要求, (略) 建设项目质量,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等级,需要第三方测评服务机构在全面了解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评估,及时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
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标准和工作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系统梳理、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协助完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所有信息系统的定级报告,完成到公安机关的备案工作。
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找出各系统现状与相关标准要求之间的差距,遵循适度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完成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协助整改通过当地省级行政部门审核。
服务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包件4(密码测评):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系统两个等保三级信息系统开展密码评估。
项目范围内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后,应采购方要求,针对不同系统密码应用状况不同,结合系统应用实际情况,开展密码应用方案指导咨询工作,指导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技术方案编写工作。并提供安全检测、技术培训服务等内容。
服务时间:60个工作日内出具两个三级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密码评估报告,服务期内提供系统密码改造建议方案。
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各包件需求。
1.7服务地点:西藏 (略) 。
1.8限中原则:包件2(工程监理)的中标人跟包件1(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包件3(等保测评)、包件4(密码测评)的中标人不能为同一人;包件1(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包件2(工程监理)的中标人跟包件3(等保测评)、包件4(密码测评)的中标人不能为同一人。按照包件1到包件4的顺序推荐中标人。已作为包件1(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包件3(等保测评)、包件4(密码测评),包件2(工程监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23时59分至2024年08月24日00时00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6日 09时50分
地点:西 (略) 1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投标人在开标时自行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略) 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 (略) )。
3、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 (略) 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 (略) ,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供应商应在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各包件)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各包件)开放解密后3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6、本项目发布媒介《西藏自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中国 (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地址: (略) (略) 8号
联系方式:罗布卓玛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基地1301-1318号
联系方式:薛瑛、胥磊/*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胥磊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