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委托新疆朗 (略) 承担“ (略) 古尔图镇农业清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朗 (略) 董工;联系电话:*;邮箱:*@*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区附近居民。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 (略) 址: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景铄升态 (略)
单位地址:新疆塔 (略) 古尔 (略) 107号
联系人:杨昆磊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朗 (略)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天山区- (略) 国际合信大厦428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景铄升态 (略)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