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行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规范监管行为,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略) 、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10日至7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实施的自然资源各级政府财政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
三、检查内容
项目的招标代理、勘测定界、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取是否按照招投标法和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应当招标(比选)的项目,是否存在不招标(比选)就直接发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而未进入的行为;是否存在肢解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比选)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各类会议决定或以领导干部个人签批不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的行为;是否存在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行为;是否存在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编制招标(比选)文件时设置不合法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规定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存在应没收而未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存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 (略)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行为;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或比例不合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签订合同后补办虚假招标手续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中标价或者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存在中标人违法分包、转包或工程量增加突出超过标准的行为;是否存在在项目实施中,项目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行为;是否存在招标人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相互串通、挂靠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捏造事实恶意投诉的行为;是否存在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拖延时间不按期签订合同等行为。
四、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抽取检查对象。
根据招投标项目总数的20%合理确定抽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
(二)公布检查对象及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及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三)抽取检查人员。
在行政执法人员中抽取3名检查人员,会同修复科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四)实施现场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等形式实施。
(五)汇总并公布检查结果。
检查完成后,由检查单位汇总形成总结及公示材料,经审核后在本级门户网站公布检查结果,涉及需要整改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时整改。
(六)责任分工。
(略) (市、区)局(分局)负责本单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市局生态修复科、地灾科、用途管制 (略)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略) 自然资源部门的招投标项目由对口科室负责。
五、检查结果的应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处,或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将检查结果及时纳入被检查对象的信用记录,配 (略) 社会诚信档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略) 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略) (市、区)局(分局),各科室(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招投标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务求实效。检查组要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和对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指出问题,不走过场,现场检查情况、采集的影像等关键资料应及时留痕留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抽查人员,不得索取或收受受检单位的财物礼品,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检查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