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澧县新旺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澧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澧县新旺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澧县小渡口镇毛家岔村 |
建设单位 | 澧县新旺包装制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澧县小渡口镇毛家岔村原益林棉业内,利用闲置的工业厂房,为当地葡萄产业提供配套服务,建设塑料筐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设30台注塑机,二期拟建设20台注塑机。项目总占地*.7㎡,总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废水: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的肥田;冷却水经3台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气:注塑车间的注塑废气分别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后,分别由3根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投料等产尘点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加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4.加强固体废物管控: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液压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不合格塑料筐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旧模具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置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