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 年7 (略) 委托 (略) 公 (略) 挂网公开交易FJ- * - *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奉规资告(土)字〔 * 〕 * 号),该宗地出让须知第十 * 条违约责任按 (略) :
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未足额缴纳出让总价款 * %的,取消竞得资格,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剩余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 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期动工建设并按期竣工,如构成闲置土地的,按《 (略) 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 令第 * 号) (略) 置。
特此公告。
(略) 规划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