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成都地铁2024-2025年24个运营场段食堂劳务服务项目A/B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 (略)
2.2招标范围及规模:
A标:成都地铁2号线洪柳车辆段、2号线红光停车场、3号线北郊车辆段、3号线板桥停车场、4号线西河停车场、6号线郫筒车辆段、7号线中环停车场、7号线川师车辆段、10号线板桥车辆段、18号线合江车辆段、待承接食堂(资阳线临空车辆段、27号线大丰车辆段)共12个食堂的烹饪、售卖、经营管理、清洁、餐厨垃圾清运、油烟清洗、灭四害、低值易耗品及耗材等服务,具体以服务要求为准。
B标:成都地铁4号线文家车辆段、5号线元华车辆段(含活动中心)、9号线武青车辆段、10号线高大路停车场、10号线新苗控制中心、17号线永义车辆段、17号线五桐庙停车场、19号线长顺村停车场、蓉2号线郫温定修段、蓉2号线西站停车场、待承接食堂(17号线二期五桐庙车辆段、30号线高碑坝车辆段)共12个食堂的烹饪、售卖、经营管理、清洁、餐厨垃圾清运、油烟清洗、灭四害、低值易耗品及耗材等服务,具体以服务要求为准。
2.3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2 个标段。
A标:成都地铁2号线洪柳车辆段、2号线红光停车场、3号线北郊车辆段、3号线板桥停车场、4号线西河停车场、6号线郫筒车辆段、7号线中环停车场、7号线川师车辆段、10号线板桥车辆段、18号线合江车辆段、待承接食堂(资阳线临空车辆段、27号线大丰车辆段)共12个食堂的烹饪、售卖、经营管理、清洁、餐厨垃圾清运、油烟清洗、灭四害、低值易耗品及耗材等服务,具体以服务要求为准;
B标:成都地铁4号线文家车辆段、5号线元华车辆段(含活动中心)、9号线武青车辆段、10号线高大路停车场、10号线新苗控制中心、17号线永义车辆段、17号线五桐庙停车场、19号线长顺村停车场、蓉2号线郫温定修段、蓉2号线西站停车场、待承接食堂(17号线二期五桐庙车辆段、30号线高碑坝车辆段)共12个食堂的烹饪、售卖、经营管理、清洁、餐厨垃圾清运、油烟清洗、灭四害、低值易耗品及耗材等服务,具体以服务要求为准。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参加上述2个标段招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2.4服务期限:
A标:
4号线西河停车场、6号线郫筒车辆段、7号线中环停车场、7号线川师车辆段、10号线板桥车辆段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号线洪柳车辆段、2号线红光停车场、3号线北郊车辆段、3号线板桥停车场、18号线合江车辆段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3月9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9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资阳线临空车辆段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7号线大丰车辆段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7月30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B标:
4号线文家车辆段、5号线元华车辆段(含活动中心)、10号线高大路停车场、10号线新苗控制中心、17号线永义车辆段、17号线五桐庙停车场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9号线武青车辆段、蓉2号线郫温定修段、蓉2号线西站停车场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3月9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9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19号线长顺村停车场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3月11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17号线二期五桐庙车辆段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6月30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0号线高碑坝车辆段食堂: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7月30日(含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不含当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 。
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3 个已完成的年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食堂劳务服务、食堂外包服务、食堂服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等(具有其中任何一项均可)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涉及业主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大学专科及以上 学历,不超过 55周 岁,至少担任过 1 个年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食堂劳务服务、食堂外包服务、食堂服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等(具有其中任何一项均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备注:
(1)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足 6个月的,还须提供入职证明)。
(2)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若业绩合同无法证明人员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人员任命书或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 (略) 投标禁入期。
3.1.6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1443)完成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2 月 23日 9 时 30 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和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 (略)
地 址: (略) 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李女士 电话:028-*
商务:周女士 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