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粮桑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第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嘉陵区粮桑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第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嘉发改农储【2022】1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嘉陵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嘉陵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嘉发改农储【2022】1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嘉陵区龙岭镇高河坎村、金宝镇。 2.2 规模及投资额:本工程项目总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3681平方米,其中龙岭镇子项15632平方米,金宝镇子项18049平方米。新建腌菜池车间9450平方米,农产品粗加工车间4800平方米,污水处理中心650平方米,购置智能化清洗、分选、包装系统、污水管道系统,配套安装安装智能温控烘干设备,每日烘干能力200吨;安装大米全自动加工流水线、大米全自动真空包装机等。 2.3 服务期限:72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施工、监理企业入 (略) 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 1万平方米的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1月07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电子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1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电子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01月0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