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东新区2023年至 (略) 政绿化养护服务外包项目(1标段、2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更正为:“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适用于包一、包二)“4、履约能力”说明中“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履约验收(或优秀)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正在实施的项目只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更正为:“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履约验收(或优秀)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正在实施的项目只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投标人用户登录,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投标人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库。
(二)投标人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投标人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投标人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投标人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
服务电话:*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政公用事务中心
地址: (略) 河东新区涪园路9号
联系方式: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新正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河东新区香林北路243号
联系方式: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825-*
(略) 新正 (略)
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