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23ZC00210 监测编号 JX2023ZC00210 标的名称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宜春市喜来乐娱乐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批量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不公开 挂牌日期 2023-09-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0-09 资产概述 截至2022年5月5日, (略) (略) 等七户债权本息合计22708.54万元,其中本金16393.55万元,利息6314.99万元,实现债权的费用*元。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一、 (略) (略) 本金4000万元
(一)基本情况:2018年1月30日,宜春农商银行总行营业 (略) (略) 签订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期间为2018年1月30日至2020年1月29日。 (略) (略) 以其名 (略) 宜阳大道211号2至4层整层以及21层其中一室商业用房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章近富、叶爱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2019年3月11日, (略) (略) 贷款40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5日, (略) (略) 结欠本金余额4000万元,欠息1338.84万元,诉讼及保全费用*元。
(二)清收现状: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宜春僖 (略) 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章近富。上述贷款出现逾期后,我行多次催促借款人及时偿还,但由 (略) 经营情况不佳、资不抵债,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我行已于2020年2月启动资产保全程序, (略) (略) 已于2020年 (略) 资产进行查封。我行在2020年3月27日对上述贷款进行了起诉,2020年5月20日所有案 (略) (略) 开庭,已判决我行胜诉。我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抵押物情况复杂,难以进行处置。
二、 (略) (略) 本金4278.74万元
(一)基本情况:2017年4月17日,宜春农商银行总行营 (略) (略) 签订5321.496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期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16日。 (略) (略) 以其名下位于天宝路500号的“财富广场1号楼”的在建工程共计28间商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略) 以其名下位于宜阳大道239号“南威科技大厦”的在建工程共计23间商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章近富、叶爱美、刘章意、章震鹏、彭婷、 (略) 、 (略)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2019年4月29日, (略) (略) 贷款4800万元。截至2023年4月23日, (略) (略) 结欠本金余额4278.74万元,欠息1536.53万元,诉讼及保全费用*元。
(二)清收现状: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宜春僖 (略) 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章近富。上述贷款出现逾期后,我行多次催促借款人及时偿还,但由 (略) 经营情况不佳、资不抵债,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我行已于2020年2月启动资产保全程序, (略) (略) 已于2020年 (略) 资产进行查封。我行在2020年3月27日对上述贷款进行了起诉,2020年5月20日所有案 (略) (略) 开庭,已判决我行胜诉。我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抵押物情况复杂,难以进行处置。
三、 (略) (略) 本金2500万元
(一)基本情况:2018年8月1日,宜春农商银行总行营 (略) (略) 签订2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期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略) 以其名下“南威科技大厦”的10间商铺在建工程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章近富、叶爱美、彭松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2018年8月24日, (略) (略) 贷款25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5日, (略) (略) 结欠本金余额2500万元,欠息924.15万元,诉讼及保全费用*元。
(二)清收现状: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宜春僖 (略) 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章近富。上述贷款出现逾期后,我行多次催促借款人及时偿还,但由 (略) 经营情况不佳、资不抵债,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我行已于2020年2月启动资产保全程序, (略) (略) 已于2020年 (略) 资产进行查封。我行在2020年3月27日对上述贷款进行了起诉,2020年5月20日所有案 (略) (略) 开庭,已判决我行胜诉。我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抵押物情况复杂,难以进行处置。
四、宜春僖 (略) 本金4000万元
(一)基本情况:2017年9月26日,宜春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与宜春僖 (略) 签订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期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2020年8月23日。 (略) 以其名下位于宜阳大道239号的“南威科技大厦”在建工程共计36间商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章近富、叶爱美、龙冬生、彭松梁、 (略) 七 (略) 、章雅雄、 (略) 、 (略)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2018年9月20日,宜春僖 (略) 贷款40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5日,宜春僖 (略) 结欠本金余额4000万元,欠息1472.39万元,诉讼及保全费用*元。
(二)清收现状: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宜春僖 (略) 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章近富。上述贷款出现逾期后,我行多次催促借款人及时偿还,但由 (略) 经营情况不佳、资不抵债,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我行已于2020年2月启动资产保全程序, (略) (略) 已于2020年 (略) 资产进行查封。我行在2020年3月27日对上述贷款进行了起诉,2020年5月20日所有案 (略) (略) 开庭,已判决我行胜诉。我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抵押物情况复杂,难以进行处置。
五、 (略) 本金1397.31万元
(一)基本情况:2018年02月13日,宜春农商银行北湖支行与 (略) 签订4800万元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2018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2日。以公司名下位于南威科技大厦4层共55间商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4800万元)。章近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2018年2月13日,我行按照贷款发放流程,向 (略) 发放了2600万元贷款,截至2022年5月5日,已处置部分抵押物,现还有17间商铺。 (略) 结欠本金1397.31万元,欠息353.72万元。诉讼及保全费用*元。
(二)清收现状: (略)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章近富。上述贷款出现逾期后,我行多次催促借款人及时偿还,但由 (略) 经营情况不佳、资不抵债,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我行已于2020年2月启动资产保全程序, (略) (略) 已于2020年 (略) 资产进行查封。我行在2020年4月1日对上述贷款进行了起诉,2020年12月18日所有案 (略) (略) 开庭,已判决我行胜诉。我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抵押物情况复杂,难以进行处置。
六、宜 (略) 本金107.5万元
(一)基本情况:1995年12月15日,宜春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与宜 (略) 有限公司签订107.5万元借据,到期日1996年5月15日。截至2022年5月5日,宜 (略) 结欠本金余额107.5万元,欠息291.27万元。
(二)清收现状:该笔贷款年代久远,借款公司已经停产。
七、宜 (略) 本金110万元
(一)基本情况:1995年3月20日,宜春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与宜 (略) 有限公司签订110万元借据,到期日1995年6月20日。截至2022年5月5日,宜 (略) 结欠本金余额110万元,欠息398.09万元。
(二)清收现状:该笔贷款年代久远,借款公司已经停产。
多笔贷款期限以借据为准。
项目最终具体信息以意向受让方尽调结果为准。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宜春农村 (略) 转让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袁州区武功山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 廖建伟 注册资本(万元) 92,785.*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X7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9-22 挂牌公告期 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本次交易转让方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方式, 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所的通知,于报价活动开始前将转让保留底价 (略) 产权交易所。 下载【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的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知悉并确认不良资产包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同时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追索权等。2.本次转让不良资产包是按标的现状转让,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包,可能存在诸多权利瑕疵,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因相关的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未生效、未成立、被解除或被撤销,而致使标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2)标的债权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或相关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资料、凭证不完整、不齐全或缺乏原件,致使标的债权无法被全部或部分证实、支持。(3)标的债权已超过或逾越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行使权利的期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债权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成为自然之债或无法得到支持。(4)标的债权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中因各种原因而不能被全部或部分支持。(5)相关担保合同因未办理担保登记、占有担保物或履行相关手续,致使担保物权未有效设立。(6)担保形式为最高额担保,且主债权尚未确定,致使主债权转让而从权利并不一并移转。(7)因相关的担保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致使担保权利转让不能。(8)担保物减损、灭失、欠缴税费、缺乏权属证明,或被查封、扣押、冻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已被转让、赠与、信托、出租给第三人。(9)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被追究刑事责任、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10)因债务人、担保人缺乏清偿能力、清偿意愿而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11)标的债权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担保人而致使该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12)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产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1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3.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认可接受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5.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自愿接受并承担该资产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6.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估计资产的回收可能性,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挂牌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均由受让方承担,溢价分成只在产生溢价情况下收取。其中: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溢价分成:按照最终成交金额超出转让方保留底价形成的溢价金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_5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 一次性密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略) 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 (略) 。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 (略) 。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银行工作人员、 (略) 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4..受让方不得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亲属、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借款人关联方、其他与借款人有重大 (略) 。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368 开户行:南昌农村 (略) 湖滨支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胡女士、万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1-*、0791-*、079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被授权人身份证(如需) 需要 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如需) 需要 需要 需要 承诺函 需要 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 打印网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需要 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 需要 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略) 相关资质证明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法人身份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产权交易所对供电中断,设备、网络及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作出的应急措施,交易各方不得对此主张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