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防动员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 (略) 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营商环境7.0版建设的决策部署和《 (略) 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对标改革持续打造人民防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持续打造青浦人民防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人民防空从业企业活力,助力人民防空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政府服务保障精准度和便利性
1.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重点工作全流程督办。在办事流程、检查流程、服务流程等关键工作流程中分别安排办领导进行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流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快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企业感受度。
2.不断优化帮办服务。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办管理,推进线下帮办制度的有效实施。探索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更好打通“民防工程档案接收”的绿色快捷通道。
二、强化法治观念,提高政府政策执行清晰度和针对性
3.严格落实《 (略) (略) 场主体信用监管规定》《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2024版)》《 (略) 民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国动信用监管工作的实施,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
4.健全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机制。将“问题解决”和“企业满意”作为衡量机制运行成效的重要标尺,对企业来信来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组织办理,全程督察督办,让企业提出的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深化责任意识,提高政府行政监管透明度和有效性
5.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 (略) 民防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完善重点监管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两清单”,并通过“青浦国防动员”网站向社会公开,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6.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本办行政执法案件全部通过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办理。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办案程序规范化、办理结果透明化。
7.落实“人防工程使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梳理明确规划资源、住房建设、交通、房屋管理等部门职责,形成综合监管合力,确保人防工程防护效能。
8.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监管协同。在人防工程监管领域加强同苏浙皖国动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跨区域联合执法,逐步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略) 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