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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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12-20 | [ 公开日期 ] | 2024-12-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
地址:郯城县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A328窗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批复日期 |
1 | 临 (略) | 临 (略) PET平贴板、压贴板生产项目 | 李庄镇万华禾香产业园8号厂房 | 郯行审环字〔2024〕89号 | 2024.12.20 |
2 | 郯城 (略) | 郯城 (略) 年加工5000套铝制品项目 | 郯城经 (略) (略) 11号 | 郯行审环字〔2024〕90号 | 2024.12.20 |
附件【郯行审环字〔2024〕89号临 (略) PET平贴板、压贴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