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 (略) (略) 年产*套木门、 300套沙发、2000套床、500套桌子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文 (略) (略) 选 (略) 文成县百丈漈镇工业基地外垟小区二期A-1号,是一家专业生产家具的企业,企 (略) (略) 名下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租用总建筑面积4600m2,投产后,本项目可达年产*套木门、300套沙发、2000套床、500套桌子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表2。
表1 项目水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 | 方位 | 保护名单 | 距离 | 保护级别 |
地表水 | 东北侧 | 百丈漈水库 | 约1.4k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的Ⅲ类标准 |
声环境 | 项目周围200m | *中3类标准 |
表2 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 能区 | 相对厂 址方位 | 相对厂界 距离/m | |
X | Y | ||||||
莲塘村 | 538 | 225 | 约3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ENE(68) | 579 |
外垟村 | 1169 | -484 | 约751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ESE(113) | 1266 |
洞坟村 | 1850 | -519 | 约4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ESE(106) | 1921 |
新庄村 | 779 | 800 | 约55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NE(44) | 1111 |
石竹寮村 | 307 | -1737 | 约45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S(170) | 1769 |
江山村 | -1113 | -1082 | 约38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SW(226) | 1558 |
旁边垟村 | -1856 | 627 | 约4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WNW(288) | 1959 |
三星村 | -1822 | 993 | 约5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WNW(298) | 2074 |
西里村 | 30 | 1915 | 约11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N(1) | 1909 |
东溪村 | -192 | -2137 | 约9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S(185) | 2152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输送至文成县百丈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在此基础上,项目外排污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项目在冷压、贴木皮、拼版过程中使用胶水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企业所有胶水为白乳胶,无毒无臭,根据对白乳胶成分及理化特性分析,其使用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量极少,因此,该部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木工加工环节会产生木料粉尘,企业拟在推台锯、雕刻机、立铣机、砂光机等产生明显粉尘的设备设置配套集气设备,集气设备的收集率不低于85%,木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企业在喷涂底漆后需要对木制品表面进行打磨,打磨过程在打磨车间完成,利用打磨来消除涂覆面的颗粒、粗糙和不平整,以获得光滑的表面,在打磨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漆后打磨工序在干式打磨房进行,打磨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型干式打磨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粉尘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喷漆有机废气主要来自喷漆、调漆、晾干过程,本项目喷漆、调漆和晾干工序全部在密闭微负压的喷漆车间、调漆车间和晾干车间进行,喷漆房、调漆房和晾干房整体集气,项目有机废气先经干式喷漆柜漆雾过滤器预处理后经“干式过滤装置+蜂窝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再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米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喷漆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因此,项目产生的喷漆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在严格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预计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固废: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输送至文成县百丈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废气: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确定风量,并建议以排风为主(下送上排)确定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在推台锯、雕刻机、立铣机、砂光机等产生明显粉尘的设备设置配套集气设备,木工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打磨台设置配套集气设备,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型干式打磨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底漆房、面漆房、调漆和晾干房整体集气,集气效率不低于90%,风机总设计风量为*m3/h,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蜂窝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再生”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米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对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如管道阻尼包扎工作、管道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管道与基础、墙体连接处加装减振垫,进出口处加装消音器),并在墙上进行加固,减少因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引起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固废:项目边角料、收集的木工粉尘和一般废包装材料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收集的含漆粉尘、废纸质过滤器(含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包装桶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非直接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物料仓库,严禁烟火,进出仓库都要有严格的手续,以免发生意外;仓库内须有消防通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在各建筑物内、工艺装置区、仓库等配置适量的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灾及小型火灾等。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修。建设单位应对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实行电控联动,即当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或达不到预期效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废气装置正常运转后,再恢复生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文 (略) (略) 年产*套木门、 300套沙发、2000套床、500套桌子建设项目选 (略) 文成县百丈漈镇工业基地外垟小区二期A-1号,选址符合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三线一单”控制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污染控制,外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建设单位应尽快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文 (略) (略)
地址: (略) 文成县百丈漈镇工业基地外垟小区二期A-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小梅*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01室
联系人:刘工 0577-*
(3)审批部分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地址:文成县行政审 (略) 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联系方式:0577-*
公示单位:文 (略) (略)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