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RZ02宗商住用地地 (略) 横峰县兴安街道城郊村,总用地面积为7873m2(约11.81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6′42.982″,北纬28°25′13.652″。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旱地、坑塘水面及科教文卫用地,历史情况主要分布 (略) ,现状地块南部分布少量居民菜地,其余区域为未利用地,地块内杂草丛生。根据横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本地块土地开发用途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对本地块进行评价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横峰县 (略) (江西 (略) )进行横峰县RZ02宗商住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 (略)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相关技术导则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准确了解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状况,完成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工作,编制完成《横峰县RZ02宗商住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未有过工矿企生产活动,地块内无储罐、沟渠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痕迹,现场无异味,地块内不存在确定的潜在污染源;通过对地块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调查分析,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区域对本项目地块环境质量无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调查分析,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商业、住宅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