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蚌埠 (略) 年产5000吨水性封闭聚异氰酸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年产5000吨水性封闭聚异氰酸酯项目;
项目投资:*元;
建设地址: (略) 沫河口工业 (略) 13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内容:项目在公司现有年产2000吨水性封闭聚异氰酸酯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在办公楼东侧预留发展用地上建设*类仓库一座、*类仓库一座。在现有生产车间东南角建设碳化二亚胺改性水性封闭聚异氰酸酯生产装置,含2台2000L盘式不锈钢反应釜;在现有生产车 (略) (原位置暖房移至车间西侧位置),延长部分可增设3台2000L和1台5000L盘管式不锈钢反应釜;另外,原项目8台1000L和1台1500L预聚反应釜全部变更为2000L盘管式不锈钢反应釜。项目改扩建后,形成年产4000吨水性封闭聚异氰酸酯和1000吨碳化二亚胺改性水性封闭聚异氰酸酯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蚌埠 (略)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沫河口工业 (略) 1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蚌埠 (略)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