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山西骏 (略) 新建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孝义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山西骏 (略) |
环评机构: | (略) | 拟批准日期: | 2024-3-25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孝义经济开发区, (略) *吨/年焦化项目(以下简称“金晖焦化”)剩余焦炉煤气生产*醇、合成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焦炉煤气预处理、TSA预净化、精脱硫、转化、*醇合成、*醇精馏、PSA提氢、氨合成等生产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醇合成弛放气送PSA工段制氢,转化工艺冷凝液气提塔排气作为转化原料气综合利用。TSA吸附再生尾气采用*醇合成原料气解吸,产生的气体作为原料回用。*醇和杂醇贮罐设置内浮顶罐,采用氮封措施,贮罐呼吸气与经油气回收后的装车废气一并依托金晖焦化项目RTO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理醇。转化预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使用*醇合成闪蒸气、精馏不凝气、PSA制氢解吸气、氨合成驰放气、液氨闪蒸气、氨罐排气等洁净燃料。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煤气冷凝液、超重力除尘含油废水、转化工艺冷凝液、*醇精馏残液、地坪及罐区冲洗水、压缩机含油废水和生活化验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等废水,除转化工艺冷凝液由气提塔气提后作为脱盐水回用外,其余废水送金晖焦化项目废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综合利用,全厂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废TSA吸附剂、废氧化锌脱硫剂、废铁钼加氢催化剂、废精脱硫剂、废转化催化剂、废*醇合成触媒、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贮存间规范暂存,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空分废分子筛、PSA废分子筛、废氨合成催化剂等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计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较大功率的鼓风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应设置基础减振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项目位于郭庄泉域范围内,须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郭庄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的相关要求,将生产装置区、罐区、气柜、初期雨水池、危废贮存间、废水收集池、地下污水管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将空分站、循环水站等装置区作为一般防渗区,并保证达到相应防渗性能。项目已建工程的防渗措施须按照上述防渗要求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到位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郭庄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