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塔县城至甘肃酒泉核产业园(金瑞科创城)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塔县城至甘肃酒泉核产业园(金瑞科创城)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酒泉金瑞 (略)
公示内容:金塔县城至甘肃酒泉核产业园(金瑞科创城)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 期:即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总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