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按要求对2024年第三批燃气经营许可申报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 (略) (区)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湘西自治州住房和 (略) 燃气安全事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 (略) 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湘西 (略) 吉凤街道武陵山大道19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兼传真):0743-#
附件:湘西自治州2024年第三批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