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23年偏城乡涵江村和马莲乡*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2023年偏城乡涵江村和马莲乡*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3]79号《关于西吉县2023年偏城乡涵江村和马莲乡*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303-*-20-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316.1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西吉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吉县2023年偏城乡涵江村和马莲乡*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西吉县偏城乡涵江村和马莲乡*家沟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为2357亩,其中田块整治2315亩,道路折合42亩;建成后形成高标准农田1975亩。田间道一侧栽植云杉811株;迁建人饮管线3.09公里。(具体详见批复文件)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批复、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持有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且年龄不足65周岁的人员,参与投标时请依据《关于明确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建)发[2018]62号)文件执行。
3.3根据宁高法[2018]47号《关于贯彻《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18:00至2023年9月17日18: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其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号键。
办理地点: (略) 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的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生大厦附楼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模式”、“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仍须携带制作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固原 (略)
地 址: (略) 西吉县 地 址: (略) 原州区晨光家园二期
联 系人:马工 联 系人:代小亮
电 话: 0954-* 电 话:*、*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