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临高县新盈镇新 (略) 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o31′、北纬19o54′。本港水*交通十分发达,*路距西线环 (略) 25公里,水路至洋浦港约30公里,水上航线可通往海口、八所、广东、广西、越南海防等地,拥有理想的 (略) 络。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00吨级冷藏运输船码头227.9m,共2个泊位;600HP渔业码头总长270m,共5个泊位;公务船码头168.5m,共2个泊位;加油码头106m,共2个泊位;18m休闲渔船码头泊位20个,南侧系泊岸线180.9m,北侧系泊岸线226m,北侧新建防波堤200m, (略) 3797m2,避风塘新建护岸192m;南侧防波堤近岸加固段长394m、南侧防波堤离岸加宽段长505m、拆除南侧港池内防波堤200m;护岸修复894m;航道和港池疏浚120.*m3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24个月。
根据海南省2019年海岸线修测结果,本项目占用人工岸线1185.43m。项目申请用海面积5.852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本项目防波堤修复工程拟申请用海年限至2064年,共计40年。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C 123-2009)规定,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筑构物”(一级方式)中“非透水筑构物”(二级方式)和“透水筑构物”(二级方式)。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临高县 (略)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 (略)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临高县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临高 (略) (略) 612室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提出反馈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