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淮北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
邮编:*
项目名称:淮北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杜集经济开发区纬二路与东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应天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140亩,总建筑面积53300m2,新建2GW电池车间、1GWBIPV组件车间、废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化学品库、笑气站、硅烷站、液氨站、磷烷站、氢气*烷站、固废仓库、成品库、宿舍楼等,建成后形成年产2GW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片和1GW BIPV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组件车间产生的串焊废气以及层压、装框、固化、酒精擦拭废气;电池车间产生的制绒废气、扩散废气、正面刻蚀废气、碱抛废气、背面刻蚀废气、碱洗废气、Poly-PE(沉积)废气、ALD(钝化)废气、PECVD(镀膜)废气、丝网印刷废气;燃气热水真空机组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其中组件车间产生的串焊废气经密闭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层压废气经设备顶部风管进行收集,装框、固化及酒精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后汇总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电池车间制绒、扩散工序产生的氟化氢、氯化氢和氯气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正面刻蚀、碱抛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背面刻蚀、碱洗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Poly-PE(沉积)工序产生的尾气(PH3、SiH4)和ALD(钝化)工序产生的尾气(TMA)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1套尾气焚烧筒(电加热,300~400℃,产生颗粒物)+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PECVD(镀膜)工序产生的尾气(NH3、SiH4、N2O)集中收集后由经1套设备自带尾气燃烧器(电加热,300~400℃,产生颗粒物及少量氮氧化物)+布袋除尘器+酸喷淋塔(H2SO4)处理,然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1套设备自带器燃烧(电加热,800~90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燃气热水真空机组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尾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收集池上端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气经1套“一级碱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太阳电池标准值和表6中的边界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VOCs管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限制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住宿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循环冷却水、燃气热水真空机组尾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本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二级物化除氟+二级生化A/O,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t/d);氟化物经深度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接入龙湖污水处理厂,经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项目总排口废水污染物浓度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指标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太阳电池的间接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执行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经减振、隔声等处理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营运期南、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厂界紧邻的东 (略) 主干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余垃圾交由取得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临时贮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南侧,面积为540m2;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后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西侧。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5、项目事故应急池、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线、电池片车间和罐区等重点防渗区需满足相关防渗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项目设置一座1500m3事故应急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7、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8、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启动生产设施时,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
本次评价结论如下:
该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部门: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
邮编:*
项目名称:淮北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杜集经济开发区纬二路与东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应天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140亩,总建筑面积53300m2,新建2GW电池车间、1GWBIPV组件车间、废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化学品库、笑气站、硅烷站、液氨站、磷烷站、氢气*烷站、固废仓库、成品库、宿舍楼等,建成后形成年产2GW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片和1GW BIPV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组件车间产生的串焊废气以及层压、装框、固化、酒精擦拭废气;电池车间产生的制绒废气、扩散废气、正面刻蚀废气、碱抛废气、背面刻蚀废气、碱洗废气、Poly-PE(沉积)废气、ALD(钝化)废气、PECVD(镀膜)废气、丝网印刷废气;燃气热水真空机组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其中组件车间产生的串焊废气经密闭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层压废气经设备顶部风管进行收集,装框、固化及酒精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后汇总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电池车间制绒、扩散工序产生的氟化氢、氯化氢和氯气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正面刻蚀、碱抛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背面刻蚀、碱洗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Poly-PE(沉积)工序产生的尾气(PH3、SiH4)和ALD(钝化)工序产生的尾气(TMA)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1套尾气焚烧筒(电加热,300~400℃,产生颗粒物)+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PECVD(镀膜)工序产生的尾气(NH3、SiH4、N2O)集中收集后由经1套设备自带尾气燃烧器(电加热,300~400℃,产生颗粒物及少量氮氧化物)+布袋除尘器+酸喷淋塔(H2SO4)处理,然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1套设备自带器燃烧(电加热,800~90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燃气热水真空机组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尾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收集池上端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气经1套“一级碱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太阳电池标准值和表6中的边界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VOCs管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限制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住宿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循环冷却水、燃气热水真空机组尾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本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二级物化除氟+二级生化A/O,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t/d);氟化物经深度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接入龙湖污水处理厂,经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项目总排口废水污染物浓度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指标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太阳电池的间接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执行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经减振、隔声等处理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营运期南、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厂界紧邻的东 (略) 主干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余垃圾交由取得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临时贮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南侧,面积为540m2;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后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西侧。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5、项目事故应急池、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线、电池片车间和罐区等重点防渗区需满足相关防渗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项目设置一座1500m3事故应急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7、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8、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启动生产设施时,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
本次评价结论如下:
该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