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诺
基本信息
标的评估信息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附件材料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A座20层整层房地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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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A座20层整层房地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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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北 (略) (略) (略) 月坛北街2号A座 | ||
面积 | 1846.76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办公楼 | 特色 |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内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 2024-12-31 | 权证名称 | |
权证编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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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 中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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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04-30 | 评估价值 | 2446.#元 |
备案/核准机构 | (略) | 备案/核准日期 | 2024-11-27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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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 2202.#元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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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734.#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为734.#元/年,租期内租金不作调整。 | ||
支付方式 | 其他:租金半年付(每年支付2次,每次支付半年租金,先付);押金按2个月租金标准,随首笔租金支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并向天津 (略) 按平均年租金的1% 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 (略) 径原额返还。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天津产权提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承诺本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方付清押金及首期租金; (2)承诺本方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3)承诺本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之前需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改造方案需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私自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 (4)承诺本方在租赁期间对出租房屋仅做办公使用。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 (略) 络竞价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同时上传以下文件: (1)经意向承租方盖章(自然人签字按印)的《承诺函》(详见挂牌附件); (2)经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盖章(自然人签字按印)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挂牌附件)。本项目踏勘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3)信用中国征信查询信息(详见承租方资格条件)。 6、截止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除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则该意向承租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承租方征询环节;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 (略) 置》约定办理;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和原租赁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 (略) 置》约定办理;(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承租方征询环节,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 (略) 置》约定办理;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承租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 (略) 置》约定办理;若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承租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 (略) 置》约定办理。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8、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水、电、气、热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须按平均年租金的1% 向天津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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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承租方无失信信息记录(需在报名时上传当日在信用中国查询信息,其中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应以信用信息报告为准,自然人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查询截图为准)。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目前为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原租户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2、本项目以现状交付。 3、本项目无任何免租期及装修期。 4、本项目出租方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因所在楼宇电梯无4层、13层及14层按键,因此在电梯按键中显示及本项目表述均为20层,实际为17层。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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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附件材料